叉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二楼办事大厅。电话:66783503。
6.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高新技术开发区房管局二楼办事大厅。电话:67984320。
交存多少 无电梯房,按35元/平方米交
《新办法》对现行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暂未调整,但规定:“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目前,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标准交存:出售公有住房的,由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30%交存;无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交存;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元交存。
如何使用 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用
按照《物权法》规定,使用房屋专项维修金,应当经维修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决策可以采用召开业主大会,经维修范围内双三分之二以上(即人数和票数都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讨论通过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业主意见达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方式。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可以是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
使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是申请人。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存在时,在出具居委会的相关证明后,可由其他申请人申请。
相/关/链/接
只保修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
按照规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那么房屋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都有哪些呢?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单幢房屋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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